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8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08]1393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6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2
九、基金的投资......76
十、基金的业绩......86
十一、基金的财产......88
十二、基金财产的估值......9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9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01
十七、风险揭示......107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1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4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0
二十四、备查文件......15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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