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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3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期间开放时间、交易确认、清算交收等相关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证券资金清算交收等相关安排调整的通知》及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由于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交易日、非交收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将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开放时间、交易确认、清算交收等相关业务安排作出调整,现将相关安排调整提示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即交易所休市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二、原各基金交易业务相关公告中,涉及到2020年1月31日恢复的业务,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
三、2020年1月23日(含)前(假定2020年1月23日为T日)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应T+1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3日;应T+2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4日;应T+3日确认的,确认日为2020年2月5日。
四、2020年1月23日(含)前(假定2020年1月23日为T日)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T+1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3日;应T+2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4日;应T+3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5日,以此类推。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申购或转换转入货币基金的,自2020年2月3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赎回或转换转出货币基金的,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分配权益,将于2020年2月3日起不享有货币基金的分配权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本公司人工客服
(400-700-5588、021-38924558)将于2月3日上午8:30起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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