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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01 10:33:55 股吧网页版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01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证监许可[2012]685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
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
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8 月 21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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