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09:18:21 股吧网页版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0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240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5,124,558.00 份
投资目标 分享新兴产业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在长期内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
取超额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新兴产业相关
行业的辨识、精选以及对新兴产业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
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新兴产业发展所带来的较高回报。其中,此处
所指的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商业模式
和新目标市场的产生及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它们代表产业
发展的未来方向,在一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业绩比较基准 7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0 页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1,802,885.80
2.本期利润 -92,803,025.9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84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5,596,930.3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4096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13% 1.43% -15.00% 1.19% -7.13% 0.24%
过去六个月 -25.65% 1.35% -13.76% 0.97% -11.89% 0.38%
过去一年 -16.52% 1.52% -6.58% 0.99% -9.94% 0.53%
过去三年 53.83% 1.61% 26.52% 1.15% 27.31% 0.46%
过去五年 39.47% 1.48% 23.73% 1.09% 15.74% 0.3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01.80% 1.62% 55.46% 1.23% 146.34% 0.39%
注: (1)基金业绩基准: 7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