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1-21 08:08:33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1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主题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2330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摩根士丹利华鑫
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2.47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5,346,540.2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836,635.0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4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 1、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
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
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 年 11 月 2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交申购费用。
注: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
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 2017 年 11 月 23 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