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3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1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18 号文核准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对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
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
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
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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