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7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1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及其配套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摩多因子策略混合”。上述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对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于2018年3月24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的公告》及本公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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