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2日起生效。
根据《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如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按上述《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拟定的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鉴于中信标普固定收益系列指数(包括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已停止发布,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代表性、市场认可度等因素,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
2018年9月22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同时,对《招商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五、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咨询有关信
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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