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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5 09:22:31 股吧网页版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5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12 月 9 日《关于核准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793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
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
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1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9
§4 基金托管人 ...... 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23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1
§7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2
§8 基金的投资 ...... 60
§9 基金的业绩 ...... 71
§10 基金的财产 ...... 72
§11 基金资产的估值...... 73
§12 基金的收益分配 ...... 79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1
§14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83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5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17 风险揭示与管理 ...... 92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6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9
§20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5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8
§24 备查文件 ...... 129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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