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6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七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重要提示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2月5日的证监基金字〔2003〕136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1月1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14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
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49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58
九、基金的投资......59
十、基金的业绩......69
十一、基金的财产......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2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76
十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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