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根据2014年8月8日正式实施的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5日发布《关于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将本基金类型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宝盈策略增长混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06年9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95号《关于核准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7年1月19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8月20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5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4
九、基金转换......44
十、基金的投资......47
十一、基金的业绩......66
十二、基金的财产......68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69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7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9
十八、风险揭示......8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1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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