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非现场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4-07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非现场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为了给广大基金投资者公平的交易机会和平等的交易成本,以促进基金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从2010年4月7日起,配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开放式基金非现场交易费率优惠活动,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一、活动时间
自2010年4月7日起,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及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和手机委托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2)、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6)、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7)、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8)、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10)(均为前端模式),按申购基金原申购(前端模式)费率的4折执行,最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本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以及定额定投的申购费率。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88-300
网址:www.byfunds.com
http://ibao.byfunds.com/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fzq.com.cn/
客户咨询电话:9550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