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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2 07:20:59 股吧网页版
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2

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2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37号)和2012年12月17日《关于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131号)进行募集。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
2013年1月30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2013]58号)后正式生效。该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该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针对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17年9月7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20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类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受限于该类债券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一般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动性受限时,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刘岩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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