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7年11月9日
起对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变动内容
自2017年11月9日起,对投资者开通金鹰现金增益货币A(004372)、金鹰现金增益货币
B(004373)的快速赎回功能。本次调整后,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支持以下货币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金鹰货币A210012
金鹰货币B210013
金鹰现金增益货币A004372
金鹰现金增益货币B004373
二、重要提示
1、单个投资者每个自然日申请快速赎回的笔数及金额上限,详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时,须仔细阅读并与本公司签订《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3、本公告有关快速赎回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客服邮箱:csmail@ge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相关协议、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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