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2 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
999 或 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
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
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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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