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4
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重要提示
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由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4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82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年6月13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止。2018年7月19日起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更名为“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等依据《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对转型后基金的相关约定执行。
2018年7月19日起,由《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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