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4
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深证民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1]969 号文) 核准,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 9 月 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
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
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操作风
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
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言
二、 释义
三、 基金管理人
四、 基金托管人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八、 基金的投资
九、 基金的业绩
十、 基金的财产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 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六、 风险揭示
十七、 基金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十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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