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17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0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 “2017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以下适
用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二、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1000007鹏华国企债
2000290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人民币
3000409鹏华环保产业股票
4000431鹏华品牌传承混合
5000778鹏华先进制造股票
6000780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7000854鹏华养老产业股票
8001172鹏华弘泽混合A类
9001188鹏华改革红利
10001222鹏华外延成长混合
11001223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
12001876鹏华全球高收益债美元现汇
13002259鹏华健康环保混合
14002504鹏华金鼎保本混合A类
15002714鹏华金城保本混合
16160602普天债券A类
17160603普天收益
18160605鹏华中国50混合
19160607鹏华价值
20160610鹏华动力
21160611鹏华治理
22160612鹏华丰收
23160613鹏华创新
24160615鹏华300
25160616中证500
26160617鹏华丰润
27160620鹏华资源分级
28160621鹏华丰和债券(LOF)
29160622鹏华丰利债券(LOF)
30160625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31160626鹏华信息分级
32160627鹏华策略优选混合
33160628鹏华地产分级
34160629鹏华传媒分级
35160630鹏华国防分级
36160632鹏华酒分级
37160635鹏华医药指数(LOF)
38160638鹏华一带一路分级
39206001鹏华弘泰混合A类
40206002鹏华精选成长
41206003鹏华信用增利A类
42206005民企ETF联接
43206006鹏华环球发现
44206007鹏华消费优选
45206009鹏华新兴产业
46206010鹏华深证民营ETF联接
47206011鹏华美国房地产
48206012鹏华价值精选
49206013鹏华金刚保本
50206015鹏华纯债债券
51206018鹏华产业债
52501023鹏华钢铁分级
三、优惠活动内容
1、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指定基金,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
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以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2、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不成功的,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中国工商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