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0
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3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4
第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1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保管 12
第六部分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5
第七部分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第八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
第九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 24
第十部分 信息披露 25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 27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9
第十三部分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3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1
第十五部分 禁止行为 33
第十六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4
第十七部分 违约责任 36
第十八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38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3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0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 年 12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 号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
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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