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7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
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7 层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人:向开罗
联系电话:010-65543888 转 882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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