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基金财产保管......1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4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9
九、基金收益分配......23
十、信息披露......24
十一、基金费用......26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0
十五、禁止行为......33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4
十七、违约责任......36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9
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号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202113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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