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 基金财产保管......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6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8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1
九、 基金收益分配......25
十、 信息披露......26
十一、基金费用......28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0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1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2
十五、禁止行为......35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6
十七、违约责任......38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1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1号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2021132
传真: (0755)82021146
联系人:丁展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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