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7-12-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方全球:南方基金关于延长农行金穗卡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12-29

                   南方基金关于延长农行金穗卡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农行金穗卡网上交易的促销期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原公告中的相关优惠费率不再有效。根据本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协议,特将上述促销期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并公告如下:
1、利用农行金穗卡在南方e站通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按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以下简称"标准申购费率")的4折(以下简称"优惠费率")计收申购费,但优惠费率低于0.6%的,按0.6%计收申购费,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按标准申购费率计收申购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费率的优惠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和转换业务,由于计费规则的原因,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和转换业务目前没有费率优惠措施。本次优惠费率的调整只对农行金穗卡的申购费有效,其他银行卡、其他业务均按原标准执行;
3、本次农行金穗卡网上交易的优惠费率方案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到期后如有调整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对于新基金的申购费原则上按此公告的费率计算方法执行,另有公告的按其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