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9月15日起,修改旗下南方收益宝货币
市场基金 (南方收益宝货币A:202307; 南方收益宝货币B:202308)(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赎回款支付时间
原表述:“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
支付赎回款项。”
修改为:“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支付赎回款项。正常情况下,投资人赎回(T日)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T+1日
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修改部分证
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调整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调整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且对
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1年9月15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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