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红塔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3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红塔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红塔证券将自2021年07月1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1 202307 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 开通
从2021年07月13日起,投资人可通过红塔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红塔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红塔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红塔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红塔证券客服电话:956060
红塔证券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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