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1
南方现金( 2017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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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3: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 年 09 月 05 日
重要提示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4】
2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3 月 5 日正式生效。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
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现金( 2017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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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
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 2005 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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