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2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E类份额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信金保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人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6月23日起在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开通南方现金增利基金E类份额(基金代码:002828,以下简称“南方现金E”)的“信金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金保”业务
“信金保”是根据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与基金公司(在本公告项下指本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由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与基金公司合作为投资人提供的一项保证金资金余额理财业务,能够根据特定客户的授权并按照其设定的保证金金额由系统自动发起对指定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在满足业务规则规定及相关协议约定条件时视为投资人发起赎回并为其办理相应基金份额赎回业务,以及提供对应货币基金其他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的规定,且开立了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个人保证金账户的投资人。投资人如参与“信金保”业务,需要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订《“信金保”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
如未来本公司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协商一致调整“信金保”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人需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署《服务协议》。
2、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指定平台办理“信金保”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
3、“信金保”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和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的具体规定为准。
四、“信金保”业务服务费
暂不收费。本公司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保留收取相关业务服务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决定收费的,届时本公司或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投资人告知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五、重要提示
1、投资人通过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办理南方现金E基金“信金保”业务并与中信证券或中信证券(山东)签订《服务协议》的,即表示已了解并同意接受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本公司负有的义务及本公司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投资人所享有的权利。
2、投资人通过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办理南方现金E基金“信金保”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的有关规定,投资人申请南方现金E基金“信金保”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投资人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和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变更“信金保”业务规则具体内容,发生变更的,中信证券和中信证券(山东)和本公司将在各自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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