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01月15日
重要提示
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24号)核准募集,于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16日进行募集,并于2011年6月21日正式成立。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1年6月21日至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1日、22日为非工作日),第二个保本期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1日。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于2017年7月11日到期,按照《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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