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5
关于修订《南方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公告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保本”,基金代码为“202212”)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524 号),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进行募集,并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
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2014 年 6 月
21 日、22 日为非工作日),第二个保本期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
略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南方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
“保本期届满时,在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
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
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
一保本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担保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期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与基金管理人另行签署保证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
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
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
金,即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基金”
)。为适应基金转型的需要,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
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作说明如下:
1、根据的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投资策略的南方平衡配置基金的情况及适应
国内基金立法的需要,《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删除了《基金合同》中与基金避
险投资策略运作有关的条款,将《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转型为南方平衡
配置混合基金后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等条款列为《基金合同》的正式条款,同时《基金合同》还根
据国内基金立法的现状,还对合同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
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表。
2、《基金合同》本次修订事项,或属于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或属
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需要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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