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2
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 年 07 月 16 日
重要提示
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9 月 5 日证监许可[2008]1106
号文核准募集,于 2008 年 11 月 12 日成立。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三
年,第三个保本期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南方恒
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并且指数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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