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6
关于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旗下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由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后的《南方中证1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16日起生效,自2018年3月9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两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
202211;C类005691)。本基金转型后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
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
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30日 0.5%
N≥30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情况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南方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或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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