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6
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6年05月12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08]1106号文核准募集,于2008年11月12日成立。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因特殊的组合保险策略在资产配置中将会有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下波动。认购并持有到期,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的可能性。申购并持有到期,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部分收回本金的可能性。未持有到期,投资者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本基金主要适合注重本金安全的低风险投资者和部分参与股票市场的稳健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但为投资者提供保本金额的保证,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5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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