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9
关于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相关事项的公告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6月27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为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基金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基金避险周期为三年,本期避险周期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7日。目前本基金运作稳健,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2018年10月1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3.4330元,本期避险周期内每份基金份额已分红0.03元,合计3.4630元,高于本期开放申购期内最高单日基金份额净值(即3.3000元),目前不存在投资金额损失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了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提供担保的函》,说明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受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不再作为本基金的担保人,但本基金管理人作为保本义务人,仍将继续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避险条款义务,即在基金持有人所持有份额适用基金合同约定的适用避险条款情形时,如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截至2018年3季末,本基金管理人净资产约为47.64亿元(未经审计),经营情况稳健,当前本基金资产规模约为22.90亿元,即使在市场极端情况下,依然能够履行本基金的保本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基金投资管理方法和风险控制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未出现过保本基金到期不能保本的风险事件。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等,勤勉尽责,稳健运作,严格履行上述规定的相关保本责任。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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