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6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18年6月到期份额到期操作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8年5月29日发布了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18年6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公告》,决定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3日进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避险”,基金代码202202)2018年6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本次到期操作提示如下:
一、2018年6月到期份额的到期操作
1、2018年6月到期份额的界定
2018年6月到期份额是指2018年6月避险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即2015年6月
29日到期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份额以及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0日开放申购期间申购的份额。
2、到期操作的形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基金间转换,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到期操作的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3日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2018年7月14日起恢复未到期份额的日常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即每周一开放赎回,同时停止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
4、到期操作赎回及转换的原则
(1)赎回和基金间转换采取“未知价”原则,即以申请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赎回或基金间转换申请将按照“到期份额优先”的原则处理。“到期份额优先”原则是指:当申请份额大于到期份额,则优先处理到期份额,再处理未到期份额,对未到期份额收取赎回费或转换费;当申请份额小于到期份额,则全部视同为到期份额。
到期操作期间,对于到期的份额,无论采取何种到期操作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无
需支付交易费用。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需要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对于未到期的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者选择基金间转换,需支付赎回费或转换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如不确定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是否到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
公司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进行咨询。
6、鉴于本公司无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基金进入下一避险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本次到期份额将无法转入下一避险周期,且经
本公司召集,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人数不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要
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法召开,有关基金转型的方案亦无法实施,故本次到期
操作期间未选择赎回和基金间转换业务的2018年6月避险周期到期份额,将默认自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须提交申请,其持有的到期份额将于2018年7月13日自动赎回,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