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5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4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12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情况说明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1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八、基金的投资管理......51
九、基金的业绩......60
十、基金的财产......6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6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6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73
十六、风险揭示......7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2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0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5
二十三、备查文件......10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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