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3
关于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用、增设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06 号文核准募集,《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8 月 27 日生效。为了能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
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3 日起调整本基金费
用、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一、调整基金费用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6%调低至 0.3%;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至 0.1%。
二、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200009,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 008974。
3、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率 0.3%/年,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
下: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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