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06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重 要 提 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根据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绪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8日。除另有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8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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