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收到关于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根据《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若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扣减物业管理费收入后的余额(以下
简称“实际业绩收入”)低于目标公司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目标公司各核算期
的业绩比较基准见招募说明书)的,应以保证金账户资金余额为限向本基金进
行支付目标公司当期实际业绩收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额(以下简称“业绩
补偿款”)。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深圳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
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
告”),目标公司2018年度实际业绩收入为200,865,203.30元,低于当期业绩
比较基准,因此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8,934,796.70元。本基金管理人向
深圳万科送达《目标公司业绩补偿款书面通知书》之后,本基金托管账户于
2019年4月10日收到业绩补偿款8,934,796.70元。该款项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归属为本基金资产。
针对上述业绩补偿款,深圳万科说明如下:(1)该补偿款主要由于目标公司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导致原租金收入
中的增值税销项税未包含在约定的项目收益中;(2)依据2015年基金发行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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