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3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发布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并于2016年12月30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上发布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72号)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基金鸿阳的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鸿阳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998号)同意。现将基金鸿阳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基金鸿阳
交易代码:184728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终止上市日:2017年1月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7年1月3日,即在2017年1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鸿阳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鸿阳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基金鸿阳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2月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
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即2016年12月5日起生效,表决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鸿阳正式转型前,为投资人预留了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基金鸿阳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998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鸿阳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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