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五河县人民政府
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24 日,经五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340322000002877。初始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业经五河方平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五平验(2006)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10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变更为 11,050.00 万元。此次增
资业经蚌埠市天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蚌埠天仪变验字【2009】08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 年 6 月,公司股东由五河县人民政府变更为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由 11,05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00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为 50,000.00 万元,其中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50,000.00 万元,持有本公司 100.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786518839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明海;经营期限:2006-03-24 至无固定期限。
1.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 20 号
2.企业的业务性质。
建筑业。
3.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等级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立项、贷款),建设承包,项目投资,参股经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代建政府投资工程、土地收储与土地整治,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制造、销售;燃气供应及销售服务;燃气管道工程建筑;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按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经营)。
4.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8 家,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本公司 2022 年度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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