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丰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17年1月16日。2017年 1月 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4日,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为 3,000,000,000份,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为1,613,316,557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3.7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自行持有12,010,000份丰和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出席本次会议,但不对议案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共计1,601,306,557份,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597,742,556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78%;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4,000份,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
基金份额总数的0.01%;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350,001份,占
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21%。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78%,超过
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20,000元,律师费
50,000元,合计7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
二、基金丰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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