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普华: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11-20
普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普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议定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普华
基金代码:184711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0月31日,基金普华份额净值为1.2916元,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为26,922,050.84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11月23日
除息日: 2006年11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11月24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6年1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普华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收益于2006年11月24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基金普华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