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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04-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基金同智:2004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5-04-18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我司所管理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智)2004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它相关的规定,我司议定了基金同智2004年度收
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智2004年实现净收益40,186,358.55元,期初未分配收益-15,198,608.64
元,本年度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24,987,749.91元。2004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0.45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共派发现金收益22,500,000.00元,占可分配收益
的90.04%,剩余部分2,487,749.91元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基金同智 2004年12月31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5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35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智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5年4月27日
除息日:2005年4月28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本次可流通已托管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5年4月28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
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
人发放。
3.可流通未托管基金份额的现金收益,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271
邮编:100028
联系人:叶金松
联系电话:010-64689198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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