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5-05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发布了《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者“基金天元”)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8日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唐拉雅秀酒店(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复兴门外大街1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见证律师;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大会公证机关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公证;
10、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4月18日,即在2014年4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账户(包括深交所A股账户或深交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下同)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的,还应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六、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大会,可以通过以下授权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次大会。
(一)纸面授权方式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二)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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