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2-24
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调整费率优惠方案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2月24日起,在电子直销平台对汇款交易的基金认购、申购业务,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认购、赎回转申购业务及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定期转换业务实行进一步费率优惠,具体方案如下:
一、汇款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汇款支付认购、申购前端收费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标准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银行帐号:4000020419200076106
二、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认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使用除招商银行储蓄卡之外的支付渠道,通过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转认购、赎回转申购其他前端收费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标准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三、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定期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使用除招商银行储蓄卡之外的支付渠道,通过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转换、定期转换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转入、定期转换转入其他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享受1折优惠;标准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四、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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