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11-15
“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基金发起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扩募协调人: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的扩募配售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18号文批准。
2. 本次扩募的同时按10:2 比例向持有人送基金份额。
3. 本次扩募向持有人配售的比例为10:11.4641 ,配售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1元人民币。
4. 本次扩募由基金金越发起人认购500万份基金单位,认购价格:每份基金单位1.1376元人民币。
5. 本次扩募配售后,本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五年,至2007年7月止。
6.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配售扩募,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放弃认购部分,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余额由扩募协调人全部认购。
7. 本基金扩募部分拟于2000 年 6月 28 日上市交易,上市前配售、认购时间表列示如下:
时间 2000年6月9日 2000年6月12日 2000年6月13日 2000年6月20日
至19日 至21日
事项 权益登记日 除权日 基金持有人配售 商业保险公司
缴款起止日 、扩募协调人
认缴款日购
接上表:
时间 2000年6月27日 2000年6月28日
事项 基金份额变动、扩募 基金扩募部分
部分上市公告 拟上市日
8. 本公告只对金越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越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0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以及2000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二、 释义:
在本扩募配售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金越或本基金:指金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金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本公告: 指《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
持有人: 指本基金单位持有人
权益登记日: 指配售认购权的登记日期
协调人: 指本基金本次扩募协调人
商业保险公司: 指具有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三、 本次扩募的基本情况:
1. 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概要:
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是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浙江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1999]26号)文件要求进行清理规范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为21096万基金单位,其中发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历史原因暂未持有基金单位。
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基金存续期为10年,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于2000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发起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基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本次扩募、续期背景:
由金信基金、温信基金、盐信基金、金信受益、浙工受益和绍信受益合并而成的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于1999年10月30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了临时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上市后,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上市后的扩募、续期、更名等事宜。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扩募、续期和更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更名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18号)批准,金越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00年4月24日上市。根据该批复,同意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总份额在上市后5-30个工作日内由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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