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博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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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0-03-31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公告本公司所管理的景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景博)1999年度财务报告已由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基金前身为由湘财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分别在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及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挂牌的“湘建信基金”和“湘农信基金”,经合并、清理规范后移交至本公司管理,经本公司申请上市及扩募后更名为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因扩募后管理运作时间较短,本基金管理人原拟定本年度暂不分配基金收益。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中关于基金收益分配政策的规定,本公司重新议定了基金景博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景博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景博移交基准日(1999年9月20日)后净亏损53,152元,基金资产移交基准日前未分配收益66,877,189元,基于稳健原则,扣除期末未实现估值减值7,229,462元后,基金本年度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59,594,575元。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5.4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总计54,000,000元,剩余的12,824,037元转入2000年度资产净值中。基金景博1999年度收益分配后,1999年12月31日经调整的每份基金单位净值为1.0056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0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结算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博的全体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0年4月13日
除息日:2000年4月14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深圳证券结算公司通过证券商清算帐户于2000年4月17日将款项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若投资者于2000年4月14日办理了“基金景博”的转托管,所得收益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基金景博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年3月31日
公告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我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
200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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