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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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999-11-02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公告基金发起人: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扩募配售协调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扩募配售比例为1:3, 每份基金单位的配售价格为1.01元人民币。
2. 本次扩募配售的同时,本基金存续期限由2002年6月30日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止。
3. 本基金的扩募配售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3号文批准。
4.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配售扩募, 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未认购的部分,将面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
5. 本基金扩募部分拟于1999年11月15日上市交易,上市前配售、认购时间表列示如下:
时间 事项
1999年11月3日 权益登记日
1999年11月4日 除权日
1999年11月5日至10日 基金持有人配售款起止日
(期间交易日)
99年11月11日至99年11月12日 商品保险公司申请、认购缴款日
99年11月13日 基金单位变动公告
1999年11月15日 配售基金拟上市日
6. 本公告只对巨博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巨博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999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巨博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以及1999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二、 释义:
在本扩募配售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巨博基金或本基金:指巨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巨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本公告: 指《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 指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
持有人: 指本基金单位持有人
权益登记日: 指配售认购权的登记日期
协调人: 指本基金本次扩募配售协调人
商业保险公司:指具有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
三、 本次扩募的基本情况:
1.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概要: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是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湖南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基金监管部 [1999]24号), 清理规范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为25001.7万基金单位,其中发起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持500万份基金单位。
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 基金原存续期为10年(1992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于1999年10月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发起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本次扩募、续期背景:
巨博基金(湘农信基金和湘建信基金合并而成, 巨博证券投资基金的前身)于1999年9月13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了临时持有人大会,决定巨博基金经清理规范、 更名为巨博证券投资基金并上市后, 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上市后的扩募、续期、更名等事宜。巨博证券投资基金已于1999年10月22 日上市,,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扩募、续期和更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1999]33号), 同意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25001.7万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00000万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延长五年至2007年6月30日。
3. 扩募配售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3 号文《关于同意巨博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本基金由原25001.7万份基金单位按面值扩募至100000万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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