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 年 7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2〕
1651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称“《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设立时的基金资产在扣除必要的预留资金后全部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及间接持有由项目公司直接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资产租金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在首次购买本基金时须签署风险揭示书,确认已了解本基金产品特征及主要风险。
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规则办理。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出租率预测和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交易价格会因为基础设施资产运营情况、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等。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
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为本基金年度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大风险揭示 更新本基金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第二部分 释义 更新原始权益人及发起人公司名称、基
金存续期审计机构
第五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第六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第七部分 相关参与机构 更新相关参与机构基本信息
第八部分 风险提示 更新本基金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2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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