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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3 21:31:33 股吧网页版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广东电力市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4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广东电力市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公告

1. 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
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2. 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

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项目(资产)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名称

项目概况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所处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建设内容和规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及不动产建筑,地上建筑面
模 积共计约 3.16 万平方米,宗地面积约 3.96 万平方米。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3. 事项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近日,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广东电力市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广东交易〔2024〕95 号)( 以下简称“《方案》”),将结合广东省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建立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并按月动态调整市场化燃气机组(含市场代购电源,大鹏机组和
关停机组除外)变动成本补偿标准。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自 2024 年 6 月起执行,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完善相关机制和参数。
4. 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基金项下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00%持有的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主要根据已签订的长期天然气供应协议(以下简称“长协”)采购澳大利亚进口天然气发电,项目机组属于大鹏机组(一般指使用广东大鹏 LNG 一期项目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机组),因此本项目暂不属于《方案》适用范围,《方案》对本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暂无直接影响。但是,《方案》的落地有利于市场化燃气机组疏导成本波动,相对提高相关气电机组的市场竞争力,可能影响广东电力市场的竞争格局,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本项目的相对竞争优势,间接影响本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长期来看,广东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燃气机组变动成本补偿与天然气价格涨跌的有效联动,促进气电可持续运营发展。

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注意投资风险。本披露事项已经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5.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将积极跟踪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妥善制定经营策略和电力交易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相关影响;同时积极沟通相关政策制定部门,促进本项目在长协到期前或长协到期后能够纳入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范围内,努力实现经营业绩稳健,保护和发展好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6.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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